週日, 20 七月 2014 16:12

冰箱冷藏溫度必須幾度?烹調食物加熱溫度必須幾度?熱存溫度應高於幾度?才能抑制細菌生長,使食物不容易腐壞。

作者
给本項目評分
(1 投票)

食物的危險溫度地帶與食物的冷藏冷凍知多少

物資豐富的時代,家家戶戶有冰箱,其冷藏區冷凍庫,常常被塞得滿滿,主人也就得意洋洋,安心地讓家人慢慢取出食物處置享用。大部分的人對冰箱的食物冷藏冷凍儲存管理,常識多不足或忽視,故每每吃下一大堆自以為新鮮的不新鮮食物,真冤枉。

炎熱夏天,食物置常溫下太久,很快就會腐壞。大部分人以為吃了沒肚子痛、沒瀉肚子就算OK,這是極大的錯誤觀念。因為食物置放常溫下太久,尤其夏天氣溫高細菌繁殖快,新鮮度已大打折扣,長期吃這樣不新鮮食物,累積久了對五臟六腑傷很大,也好像是在慢性自我摧殘。

欲談養生,尤其夏季養生,對於食物處理、保存,如何確保其新鮮度,最為第一重要功課。千萬千萬不要以為有置放在冰箱冷藏或冷凍,就能萬事OK,非常危險與不智。

台灣新生報有一則報導32食物置室溫別逾1小時”,內容簡單扼要,家家戶戶人人必讀,對健康絕對有益,轉載如下:

32食物置室溫別逾1小時

台灣新生報         記者萬博超/台北報導– 2014718

食物在夏天時勿在冰箱外放置太久,避開危險溫度地帶。北市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營養師鄭嵐卉提醒,超過三十二度時,把食物放置在室溫下不宜超過一小時。

營養師提醒,攝氏七度至六十度稱為危險溫度地帶,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溫度間都能快速生長繁殖,所以冰箱的冷藏溫度必須低於七度。烹調食物時,加熱溫度必須超過七十度。熱存溫度應高於六十度,才能抑制細菌生長,使食物不容易腐壞。保存尚須避開危險溫度帶,食品應『冷者恆冷,熱著恆熱』。

此外,外購的餐點除非是當場現做菜色,一般在販賣前,廠商早就煮好了,到消費者購買時早已過了一段時間,所以要趁新鮮食用才是上策。購買時也要注意商家是否有適當保存熱食或其他食材才選購。

鄭嵐卉建議食品調製後,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二小時,室溫超過三十二度勿放置超過一小時。飲料冰品也要看店家製作過程,避免交叉汙染。

營養師進一步提醒,蔬菜水果適合保存溫度一至七度,於冰箱中應一週內儘快食用完畢。肉類及家禽於冷藏(○至五度),如絞肉和內臟只能存放一至二天,里肌肉、小排骨約二至三天,醃過的肉約一週內應食用完畢,放置冷凍(零下十八度)未烹調的肉類可放置比較久,約半年到一年。新鮮的魚(去除內臟)冷藏應於三至四天內食用完畢,冷凍約可保存二個月。

 

閱讀 4886 次數 最後修改於 週日, 20 七月 2014 21:41

素食老爹:搜索文章